深圳推出国企经营者长效激励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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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深圳国企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经营者长效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近日出台,产权单位可选择增值奖股、直接购股、虚拟股份、分红权、股份期权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者进行长效激励。 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实行长效激励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再享受奖励年薪,其基本年薪和效绩年薪按《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经营者所得权益由 据介绍,经营者也可选择其它以股权为基础的长效激励方式。但是,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特许经营、专营行业的企业,暂不采取实股激励的方式。为保证长效激励机制的有效推进和建立,深圳有关部门将尽快选择5~10家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实行试点,争取2005年前在全市绝大部分企业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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