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女儿财产协议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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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41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青竹记者陈昊)养父母离婚后就女儿的安置费发生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养父分得12300元,养母分得6700元。近日,青白江法院判决该协议中关于女儿安置费分配的内容无效。 原告王芳今年7岁,是其法定代理人王强和被告唐莉的养女。1999年3月,王强和唐莉离婚约定女儿随王强生活。今年8月,王家土地被征用,王强和唐莉就王芳应得19000元的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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