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四亿多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45 河北日报 | |
在今年的专项治理中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72起,查出多收价款3362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海、赵红梅)“减负就是增收”。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民社会负担的综合治理力度,取得较好成效。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减轻农民负担4.3626亿元。 今年,我省重点加强了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整顿的主要内容为农业用电用水、农机等生产性费用,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报刊征订和保护农民工权益等。据统计,在今年的专项治理中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72起,查出多收价款3362万元,经济制裁1995万元,其中没收656万元,罚款98万元,退还农民1240万元。从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电价同网同价,全省农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74元,年减轻农民用电负担约4亿元。在对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全面清理中共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92件,查出违规收费264万元,清退125万元。 在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中,我省进一步落实了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各地强化了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负有责任的县、乡党政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县以上减负办还普遍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和反馈制度,确保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为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全省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全面推行了向农民收取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按规定由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并在收费场所设立了公示栏或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