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文物警察查“卖淫” 一美容小姐无故被扣18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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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9:19 江南都市报 | |
陕西消息12月8日,蒲城一美容店小姐小汪被传唤进“蒲城县公安局文物稽查大队”,扣留18个小时后才被放走。12日,蒲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介入调查此案。13日,蒲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任润娥表示,蒲城县公安局文物稽查大队属越权办案。 美容店小姐被扣18个小时 据被扣美容店小姐小汪讲,8日下午5点左右,店里进来个20来岁的小伙,说要洗头。她先给小伙倒了杯水,自己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可刚走出店门,那个小伙就从身后拽住她的胳膊,朝街道上一辆面包车上拉。 “他们说是公安,把我拉到了一个大院子里,带进一间办公室,办公室旁边挂着‘文物稽查大队’的牌子。他们让我把身上的170元钱全掏出来。自称稽查大队的刘大队长问我和哪个男的发生过关系,我说没有,结果我就被拉到另一个房间里。在那个房间,有个瘦高个男的打我,还用手铐反铐我,我疼得直哭……” 如今,小汪的左耳背上有条长5厘米的伤痕,发炎流脓。她的两只手青肿,膝盖青紫。小汪继续说:“我实在撑不住了,就胡乱‘交代’了两个人,可即使这样,我还不能走,从晚上大概11点开始,我就像木头一样坐在沙发上。9号上午11点多,他们给了我50元钱,才让我走。” 文物警察此做法属越权办案 小汪的老板古女士说,小汪回来后,神情恍惚。当小汪告诉她事情经过后,她很是想不通,管文物的警察凭什么要抓小汪,还打伤人。12日上午,她带着小汪到蒲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投诉。 而“小汪事件”的关键在于,第一,文物稽查大队是否有权来查办涉嫌卖淫案件?第二,小汪是否被打,被谁打?第三,小汪为何18小时没有人身自由?第四,为什么要扣下小汪120元钱? 13日下午,蒲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警务督察队督察长任润娥告诉记者,文物稽查大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文物景点的社会治安问题,县公安局并没有授权文物稽查大队办理卖淫嫖娼案。文物大队这么做了,属越权行为,县局要严肃处理。要是谁打人违规了,还要进一步查处。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