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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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9:3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日前颁布全军执行。 《政工条例》规范的是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和军队建设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是我军进行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据。 修订后的条例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鲜明地写进条例,体现在我军的性质、任务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条文中。二是江主席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特别是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三是在继承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对全军部队开展政治工作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进行了概括和吸收;四是体现了高技术战争对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强调政治工作要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服务,明确提出政治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保持了原条例的框架结构,继承了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留了必须长期坚持的规定、制度和要求。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内容基本相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表述,对铺垫性、叙述性、议论性文字作了适当删节,比原条例减少5节、18条、8400多字,结构更严谨、条理更清晰、文字更凝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