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 藏匿11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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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9:44 华商晨报 | |||
犯罪嫌疑人王春明、高永华因为名字上的一字之差,竟在大连的海边藏匿了11年之久。 1992年初,王春明、高永华、王春福、陈忠祥、张维杰5人从山东跟随老乡郭某到山西省一煤矿打工,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干了9个月,郭某只给他们每人300元钱,几个人越想越气,一怒之下把郭某打死了,将郭某的尸体藏到煤中。 1998年10月、2000年9月,王春福和陈忠祥分别在黑龙江和山东落网。王春明、高永华下落不明。 今年9月初,古县公安局获悉,王春明、高永华可能在大连的海边打工。古县警方立即来到大连请求协查工作。11月初,刑警在某养殖场了解到,他们这里有两个山东沂南县人分别叫王春湘和高荣华,与网上逃犯登记表上的名字只是一字之差,其年龄住址相同,警方料定这两个人很有可能就是要抓的逃犯,而此时这两个山东人已经出海。11月18日、19日,出海归来的高荣华和王春湘分别被星海湾派出所刑警抓获。经审,两人正是山西逃犯高永华和王春明。两人当年杀人后,一逃就是11年,躲过了警方的多次排查。 12月7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交给山西警方。目前,张维杰仍在逃。 本报记者 杨芳 通讯员 成宾 志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