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之无愧——记“全国十佳公诉人”向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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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0:07 法制日报 | |
郭奕璇 张友来 走进街头人海,她与普通女性一样朴实无华;坐在你的对面,她更像那活泼可爱的邻家小妹。然而,当法槌敲响的时候,身着制服、胸佩检徽的她,英姿飒爽地出现在公诉人席上,以主诉检察官的身份,凭事实铁证、指罪恶要害,使一个个被告人低头认罪。她,就是“全国十佳公诉人”、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年仅33岁的女检察官———向华 厚积薄发主控辩 1995年9月,向华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分配到鄂州市检察院,当时,她头顶“双学士”的桂冠,是全院学历最高的干警。向华加入公诉队伍的时候,正值新的刑事诉讼法出台,确立了“控辩式”代替过去的“纠问式”。这样一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们由原来法庭上的“配角”变成了“主角”。 向华第一次上庭公诉是某单位工作人员林某挪用公款案。林某具有一定的反审讯经验,归案后百般抵赖,拒不认罪。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时赃款去向不明。为此向华主动请缨自行补充侦查,凭着不屈不挠的工作精神,向华重新收集、补充了几十份证据,使该案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锁链。在法庭上,对于一笔3000元的假发票,林某言辞凿凿地说是用于一天三餐的招待了,向华当庭拿出三张假就餐发票讯问他:“一天三餐同时在一个酒店里吃,难道你吃个早餐也需要一千元钱么?”林某当场哑口无言。 2002年5月,向华承办了鄂州市地矿局原局长廖佑安贪污、受贿一案。廖佑安是副县级干部,涉嫌贪污8笔、受贿2笔,涉嫌犯罪金额20余万元,案卷材料8本。通过初步审查,向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过硬,案件材料反映出廖佑安是个腐败分子,完全应该严惩。为了揭露廖佑安的犯罪行为,向华加班加点,花费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把所有的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尽数输入电脑。开庭那天,偌大的审判厅座无虚席,公诉人向华发问时机敏犀利、一针见血,举证时有条有理,周到缜密,辩论时旁征博引、有理有节,表现出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素质。同时因为采用了多媒体举证,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此案当庭宣判廖佑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决书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都予以认定。 智勇双全斗邪恶 2000年7月,向华承办了熊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熊某是长期在鄂城区一带为非作歹的犯罪团伙———“太和帮”的头目,此案案情重大、背景复杂。通过初步审查,向华发现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整整两年时间,依法追捕的对象迟迟到不了案,要求补充侦查的事项一条也得不到落实,主犯张某的司法腐败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向华意识到单凭个人力量是无法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必须将案件背后的种种丑恶揭露出来“晒晒太阳”;2002年3月23日晚,向华连夜起草了关于“12·6”案真相及本案涉及司法腐败的报告,第二天一早她就等在了检察长袁建军的办公室外。袁建军震惊了,拍案而起,马上令渎职案件侦查局介入此案。渎侦局的介入,使案件出现重大转机。 2003年5月20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参与作案的主要犯罪分子共9人接受了审判,其中包括主犯张某在内的5人是由检察院追捕追诉的。庭审完毕,旁听的群众为向华的精彩公诉热烈鼓掌。因为向华在此案中的突出表现,她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授予“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一身正气护检徽 2001年“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熊海平团伙案被列为湖北省检察院督办案件。随着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落网,案情逐渐明朗,涉嫌买凶杀人的张某兄弟浮出水面,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张某派出在鄂州市红黑两道都“吃得香”的高某出面给向华送来了1000元现金和5斤螃蟹。向华严肃地对高某说:“别给我来这一套,你快回去劝张某来投案自首,把这些东西也拿远点,否则我把它交到院纪检组去。”知道内情的同志劝她不要得罪了高某。她愤慨地说:“我是一个办事员,手上的权力是用来惩罚犯罪的,不是换钱用和换螃蟹吃的。”张某利诱不成则“图穷匕首见”,令他的同伙或别有用心地“提醒”向华办事“留后路”,或在电话中赤裸裸地威胁向华“小心”。面对这些,向华都面无惧色,一笑了之。 采访中,笔者翻阅了向华代表检察院或政法系统参加各种演讲比赛的演讲词以及几件典型案例的公诉意见书。字里行间,处处闪耀着向华努力捍卫法律尊严,不畏艰险执法为公的思想光芒。 法律在这里赢得尊严,正义在这里得到伸张,罪恶在这里受到惩处。作为“全国十佳公诉人”,向华是当之无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