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大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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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8: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贺劲松、张晓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 另外,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