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东突”恐怖势力就是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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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20: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 公安部15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一批正式认定的“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名单。 “东突”恐怖组织有4个: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东突”恐怖分子有11名:艾山·买合苏木、买买提明·艾孜来提、多里坤·艾沙、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阿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赵永琛说,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实现破坏国家统一的目的,在我国新疆等地和有关国家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活动,罪行累累,严重危害了我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本着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精神,我国政府依法开展防范和惩处“东突”恐怖势力的工作,有效地保护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了我国尤其是新疆地区广大人民的生命权、生存权、人身安全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和自由,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周边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据赵永琛介绍,这次公布第一批“东突”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工作是严格依法进行的。认定并对外公布的“东突”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主要依据是:刑法及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三),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国加入的一系列反恐怖国际公约,如联合国通过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以及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第1267号、1373号、1333号、1456号等反恐决议。 赵永琛说,中国政府愿与国际社会开展反恐怖合作,中国政府同样希望国际社会对中方打击恐怖活动给予支持。中国愿意与国际社会在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中,就反恐怖情报信息交流、引渡和遣送恐怖犯罪嫌疑人、截断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等方面加强合作。他呼吁各国政府尤其是执法部门对我国认定并公布的这4个恐怖组织依法取缔,禁止其在本国境内活动,禁止支持、资助、庇护,冻结它们的资产;对这11名恐怖分子依法进行刑事调查,查清其下落予以拘捕,并移交给我国,以便我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相关专题:中国张榜全球捉拿东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