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妨来剂“中药”--上海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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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3:50 新华网 | |
今年1到10月,上海市各级法院一审受理8.68万件民事案件,同期经由人民调解处理纠纷5.7万件 在民事纠纷中,如果把具有强制性、对抗性的法庭诉讼比作“西药”,那么具有柔性、弹性的调解就好比一剂“中药” 有专家指出,群众不用花钱,不用打官司,就能简便、高效、和气地化解纠纷,调解值得推广 “咱们法庭上见!”一遇纠纷,人们如今偏好对簿公堂。殊不知,一项富有生命力的制度———人民调解正在探索中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剂适合中国人脾胃的“中药”。 20世纪后半叶以来,以诉讼迟延、诉讼成本过高、案件激增为表征的民事司法危机,推动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方式(ADR)在世界各国的蓬勃发展。在美国的纽约市,法院每年的案件量在64万件左右,很多案件都是通过非诉讼解决,判决方式只占很小一部分。如1997年该市刑事案件中,以判决方式解决的只占到0.2%。 有理大家评———调解方式和手段的创新“不跳出传统调解模式,仅依靠调解员自身经验开展工作,难以适应时代需要……”刚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3年的陈苏苏说。 陈是浦东新区沪东街道司法科科长。在沪东街道,遇到影响较大的复杂疑难纠纷,他们往往请来当事人单位代表、社区民警、邻居、居民楼组长或社区内德高望重的5到7位居民组成“调解团”,来一场“有理大家评”。在沪一小区,调解团处理的一系列家庭纠纷效果良好,逐渐收到道德和舆论的示范效应,小区两代人矛盾明显减少。 “心理疏导就是16个字:求证属实、依靠家属、改变环境、转移注意”———陈苏苏发现,很多纠纷“小事变大”甚至恶化,是因为人们有心理障碍而变得偏激敏感。他们尝试将心理疏导引入调解,与当事人协商交谈,提供建议,使他们宣泄紧张压抑,缓解邻里家庭矛盾。今年3月,浦东新区党校还对调解员进行精神卫生和心理学知识培训,增强调解员心理疏导的能力。 “老外”调解员———调解组织遍地开花 新加坡籍业主好养花草,浇水施肥却常漏到楼下香港居民家。两人数月内多次争吵———仁恒滨江园是上海涉外高档住宅区,外籍人士占40%,文化、习俗不同的业主之间,难免磕磕碰碰。 今年初,该小区成立了有4位外籍人士参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两位是外籍律师。梅园街道司法科科长沈勤说,这些外籍人士熟悉各地风情、通晓各国语言,协助解决了许多纠纷。调委会成员澳大利亚人杰森·波汉还被评为浦东十大杰出青年。 在浦东新区,各级调解组织已发展到1041个,由街道到居(村)委、企业、“两新组织”等基本建立了调解组织。 上海已在全市、区的消协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些区的个体经营者协会、私企协会等组织还建立了专门化的调委组织。调解触角延伸到多个领域。 “挂牌开店”———调解队伍专业化、社会化 “调解干部可以不懂法律,只要资格老”———这是以往人们对于人民调解员的一种偏见。 现在,越来越多像陈苏苏这样专业出身、生气勃勃的年轻人加入调解队伍。在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全国模范调解员李琴领衔组建了“人民调解李琴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以自己的名字“挂牌开店”,在全国尚属首创。“李琴工作室”走出了以往社区调解工作的传统模式,尝试走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道路。 确认制与支付令———调解与诉讼逐步衔接 浦东潍坊街道司法科的龚耀星说,从事多年调解,感到最大的困难还在于调解员好不容易达成调解,当事人一朝反悔,就前功尽弃。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确认了一部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然而,涉及劳动关系、身份关系的调解协议书仍然没有达到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调解分房析产纠纷的调解协议书虽然具有一部分法律效力,但房产登记机构对此却不予认可。对一些复杂纠纷,当事人担心调解协议得不到实际履行而放弃调解。 借鉴国际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经验,上海市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制度与民事诉讼的衔接,使两者既发挥各自优势,又相互协调、支持。两年前,浦东在全国首创了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书制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效力。对单纯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调解协议,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龚这样的调解员的苦恼。潍坊街道居民陈某离婚后,在街道调委会调解下,陈与前妻钱某就房屋居住权达成了调解协议,但钱却拒绝支付补偿款。街道调委会依据法律规定,指导陈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使钱某终于在期限内支付了补偿款。 从去年11月到今年10月,上海法院受理了30件要求确认调解协议书效力的案件,其中支持26件,该市高院民庭庭长认为,调解协议书绝大多数能够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 上海市的司法工作者正在努力探索,使得调解与诉讼的衔接更加紧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审理的多个阶段都可以选择转为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不成,也可以转成诉讼程序。今年6月6日,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长宁区法院开设窗口,半年来受理了185件由诉讼程序转为调解的案件,成功调解了其中的162件。(记者/包蹇)(来源: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