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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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7:30 黑龙江日报 | |
让“小金库”无处藏身记者 马云霄 本报讯为从根本上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我省对现行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实行以“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为模式收缴非税收入。 此次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以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为源头,以代收银行为桥梁,以财政对非税收入的综合管理为核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构架“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执收执罚单位收缴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根据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需求,统一核定其支出预算,从而实现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非税收入规范收缴和科学分配体系。 我省财政部门规定的非税收入收缴范围包括: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罚没收入;经国家批准发行彩票募集的基金;以部门或单位名义接受的捐款及赠款;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和下级集中的资金;国家机关财产收入、资本性收入等以及其他非税收入。 改革现行非税收入由执收执罚单位通过过渡性存款账户收缴、滞留再上缴财政的收缴方式,非税收入收缴方式按照“科学、简明、高效”的原则确立以直接缴款为主,集中汇缴为辅的缴款方式。 集中汇缴分为直接集中汇缴和间接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集中汇缴即由执收执罚单位直接向缴款人收款,当日代收款满500元时,由执收执罚单位就近到银行代收点缴款,当日代收不足500元时,可于次日(节假日顺延)到银行代收点缴款,资金由银行代收点划入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归集银行账户。直接集中汇缴适用于单次收费金额较小,缴款人的缴款行为不易被制约,银行代收网点不方便缴款人的非税收入项目。间接集中汇缴作为过渡办法仅适用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实行这种办法的执收执罚单位经省财政厅批准后,可以设立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收入集中汇缴后,通过该账户定期划入省级归集银行账户。 据介绍,对非税收入收缴制度进行改革将有利于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的不同缴款方式直达财政专户,便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财政管理,及时掌握进度,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同时,缩短了财政性资金在部门和单位的滞留和在途时间,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变过去执收执罚单位“自主收费、不定时缴入专户”的传统模式,按照“收支两条线”的总体要求,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新的缴款模式,从制度上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