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正式放开乙类药品销售 900种药可进连锁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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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8:48 东北新闻网 | |
沈阳市正式放开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其中包括感冒、消化系统疾病类、维生素、部分中药补剂等在内的900种药品,今后允许在超市、百货店、便利店等连锁企业经营。这是记者昨日从沈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标识为OTC,即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各种消费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 当然,乙类非处方药经营条件放宽了,不等于管理规格下降。沈阳市药监局在《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普通商业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具备与经营药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必须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分店不得独立采购。销售时,应设立专门货架或专柜,可采取开架自选销售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企业总部还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的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要有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并取得上岗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进货质量验收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这些企业还必须建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在销售时,切不可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此外,市药监局还将对药品进货渠道等进行严格管理。 目前沈阳市已经有两家24小时连锁店向药监局递交申请,并已获批准。 ( 辽宁日报 周娜)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