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多用经济手段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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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9:33 沈阳今报 | |
今报特约观察员顾一冰最近,各地对高速公路汽车超载问题正在采取应对办法,而且这些措施和办法带来的社会反响非常大,特别是蔬菜、能源材料运输等难题凸现,多家媒体已经给予了关注。(12月15日《经济观察报》) 笔者由于工作原因经常走高速公路,对超载现象也是深恶痛绝。加大力度整治超载现象确实很有必要,但如何采取措施和办法,却很值得研究。 笔者近日经过著名的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发现与前阶段上桥收费口动辄堵车二三公里的现象相比,车流明显通畅。原因是这里日前已经采取了计重收费办法,收费口安装了电子地秤和显示设备,收费及加收费用清晰明白,一切显得自然而平静。这个办法的实施,使得一直困扰大桥数年的超载问题得到了极大缓解,那些16轮的加长大卡已经不见了踪影,据了解江苏境内的高速公路近期都将采取计重收费的办法,看来解决高速公路超载问题应该是指日可待了。 在媒体上读到另外一则消息,是关于北方地区解决超载问题的一些情况。山东的菜农向东北送菜,遇到的是各部门上路检查,采取的是卸载、罚款等办法,在高速路口联合执法的场面在电视媒体上已经出现多次,而且从严格执法、制止违章效果看似乎比单纯提高收费标准要更合法、更到位。然而媒体披露的情况很明显:如果执法自由裁量弹性过大,部门个人权利和利益过多,最终的结果终究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我甚至可以大胆地推断,最近许多司机不愿上路,有超载和运价的因素,但更多的也许是因为在运输途中滥“罚款”、滥收费的不确定因素,蔬菜和能源材料运力短缺的根源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从这里找到,因为在无监督的自由裁量和权力驱动下这条道路往往没有公平可言。 超载问题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实质是运用行政手段还是经济手段不同的理念和表现。推及行政审批的繁杂和不透明,以及为个人权利寻租和谋求小团体利益提供更多腐败土壤的可能状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背景下,只有政府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能够主动减少和简化审批,体现由“管制型”、“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才能体现国务院法制办官员所指出的“防腐是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出发点”这一重要目标。因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速公路上,政府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促进发展,以上两地区解决超载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实际效果,值得认真回味和揣摩一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