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公路客运细则 春运涨价不得超过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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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9:50 新华网 | |
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今天宣布新制定出台的《湖南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从昨日起,《细则》陆续发放到参与营业性汽车旅客运输活动的经营者、旅客、托运人等手上,即日起开始执行。 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规定,大型座席普通级客车在等级公路上运送旅客,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084元;大型卧铺普通级客车在等级公路上运送旅客,基本运价为每人千米0.135元。其他各类车型基准运价按规定的加成比例核定。 此外,非等级公路客运运价在同类客车运价的基础上加成20%,旅游车客运运价加成15%。五座以下(含五座)轿车型小客车运价计费由各市、州物价部门管理。省际客运运价按毗邻省不同运价率和里程分段计算,也可按省际运输协议规定执行。夜班车在当日20点以后始发并于次日6点以前到达终点站的,旅客运价加成10%。 春运涨幅不超过20% 按照节假日运价的规定,春运及“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客运运价,经营者可视客流情况,以票价为基础加成不超过20%收取。平时,各车型执行的运价不得超过基准运价,也可根据客流情况适当下浮。省际对开的班车则仍坚持对等的原则相应上浮,同时也可由对开班车的所在企业共同进行协商。 旅客包车运价 旅客包车运价分为计程旅客包车运价和计时旅客包车运价,其运价以同类车型班车客运运价为参照,由承托双方协商议定。 计程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客车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班车客运运价;计时包车的参照运价为包用车型核定的载客量乘以包用车型的车座小时运价,其中车座小时运价按包用车型客运运价,每车座每小时30千米折算。 车辆通行按方式收费 客车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收费,均由旅客负担,可由承运人按规定标准向旅客代收代付。 通过高速公路(含实行封闭式收费即按车辆通行里程计费)的收费站,承运人代缴的通行费,一律按客车座位数的60%计算向旅客均摊收取,均摊计算后的通行费尾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保留到角;通过开放式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收费站,承运人向旅客代收的车辆通行费一律按每站每次0.60元/人标准计收。通过非收费方向的单向收费站或实行一站两点式收费的不收费站点,不得向旅客计收通行费。 优惠票价有要求 新规定仍然对省内营运车辆的优惠票价做出具体规定,即成人及身高超过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0-1.40米的儿童购买儿童票,因公致残的军人和人民警察乘车凭民政部制发的“抚恤证”购买优待票。 此外,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价全额的50%计算,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行包运价有规定 在对旅客携带行包收费的规定中,旅客随车同行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等级公路座席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其中,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的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按每一张全票(含优待票)免费携带10千克。(作者/李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