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借钱不还 农妇连续7年讨亡夫“偿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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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0:46 新华网 | |
7年前,丈夫被车撞死,农妇获赔2.8万元,其中2.4万元被村委会借用。不成想,此后的7年中,追讨丈夫的“偿命钱”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昨日,记者对这位不幸的农妇李某进行了采访。 据李某介绍,1996年8月份,其丈夫被庄河某建筑公司的一辆大铲车撞死,铲车负主要责任。此后,经她所在的庄河市徐岭镇某村村委会出面协调,建筑公司赔偿李某2.8万元。 1997年春节前,李某要支3000元过年,村委会答复,银行已放假,节前无法取款,李某知道,这是在糊弄她。一打听,有人传言,说村委会养虾赔了,根本无钱支付。李某急了,1997年过完春节,就找到了当时的会计,想要回借款,会计安慰她别听传言,说村里在庄河市内有几套房子,卖掉后就给钱。然而结果却让李某十分失望,此后的一段时间,她一连去了20多趟,不但讨不回钱,有时连村委会相关人员的面都见不着。 1998年8月份,李某嫁到了庄河市城关街道跃进委。现任丈夫刘某一家人,也加入到帮李某讨债的队伍中,丈夫、兄弟、兄弟媳妇都陪她要过债,但收效甚微。到2002年春天,近6年时间,加上村委会扣除的李某应交的各种费用,共计讨回11949元,尚欠本金12051元及利息7778.95元。 百般无奈,李某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2002年4月8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定村委会于15日内偿还借款。但村委会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此后,2002年10月和今年6月,李某两次申请法院执行,最后的结果是村委会又支付了2000元。 李某说,7年来,她到底跑了多路,自己也没法估计,光路费就用了几千元。以后的讨债路,可能更难走,因为原来的村委会已经被别的村的合并了。“我就是想不通,村委会再没钱,也没有理由欠着我丈夫的“偿命钱”不还吧?”李某说,就是需要十年二十年,她也要把讨债路一直走下去,“我不是就缺这点钱花,要不回钱,对我死去的丈夫没法交待。”李某最后说。(刘永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