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澳门签署协议共商维权大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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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00 桂龙新闻网 | |
桂龙新闻网 通讯员汪品霞报道:近日,广西消费者协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可共享两地消费信息、出版物、互联网站上的相关资料、互相推荐优质商品,以期提供更优良服务,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执行主席何思谦先生赴邕参加经贸洽谈会,并专程到广西消费者协会,共商两地维权工作大计。广西和澳门消委会就工作做法、工作思路及共 据了解,目前广西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乡镇一级成立了消协分会,部分市场、企业、学校等地也建立了消费者协会联络站、投诉站,消协基层组织网络遍及全区,初步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发展的监督服务网络,为保护全区消费者权益工作奠定了强有利的组织基础,1986年至今,全区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7.5万件,接受消费者咨询86.3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 来源:桂龙专稿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