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工欠薪问题 法律是最根本最明智解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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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1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2月16日电(记者杨金志)无力讨要工钱的民工往往做出两种选择:爬上高楼塔吊企图一死了之,或者将工头暴打一顿以解心中之气。然而,这两种选择都无助于完成民工的初衷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只是将自己推向最悲惨的境地,乃至“有理变成无理”。在一个法制日益健全、讲求法治精神的国家,拿起法律的手段解决欠薪问题,应该是最根本、最明智的解决方案。 问题在于,对于绝大多数民工来说,法律维权的门槛显得过高,他们既没有足够的金钱、时间和精力,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2003年9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通过这个条例,政府向全社会承诺:为无力打官司的贫弱者“买单”。毫无疑问,欠薪民工在法律援助的范畴之内。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遵循这一淳朴古训的民工,或许可以将其改为“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法律”。 法规的颁布是一回事,施行得如何又是一回事。当大国总理还在亲自为民工讨工钱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就不应该觉得万事大吉。要将“轻飘飘”的一纸法规文件落实到位,需要下“沉甸甸”的功夫。对民工的疾苦和申诉不闻不问固然不对,消极等待民工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大门也是失职。由于信息的相对闭塞、法律知识的相对缺乏,不少民工对法律援助还很陌生。要让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作用,就要未雨绸缪,大张旗鼓地宣传起来。劳动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级法院都应当大开绿灯,不怕麻烦,鼓励、帮助民工拿起法律的武器。 民工是“外地人”,这决定了他们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同时也是城市的客人,这又决定了他们应当受到的尊重。通过辛勤劳动致富的外来务工者,根本不会选择违法犯罪的道路,也不会流浪乞讨在城市街头。与其用法律的手段惩治违法犯罪者,不如用法律的手段帮助贫者弱者。所以,帮助民工依法维权,根本不是“恩赐”和“奖赏”,而是“同在屋檐下”的“共赢”。 年末岁初,国家和社会都需要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这个角度讲,帮助民工依法维权也是一种政治,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要从现在做起,从帮助民工依法维权做起,从让民工过个好年做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