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区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实施方案》昨日通过专家论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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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47 燕赵晚报 | |||
据介绍,虽然近年来石市的生态环境状况逐渐改善,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一直没有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全国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属于污染程度较严重的城市,连续两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位居后。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石家庄市的省会城市形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石家庄的经济发展。为此,石市开始设计《石家庄市城区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实施方案》。该方案的任务主要是为石家庄主城区二氧化硫、TSP、可吸入颗粒物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制定污染控制方案,其研究性质属于环境宏观控制性规划。 为使省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该方案特提出:撤销主城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三类区,全部调整为二类区,执行二级限值,以有利于严格要求超标企业采取治理或关停并转迁的措施,有利于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