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需申报 台商很不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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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2:3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台“陆委会”近日完成所谓“台湾民众进入大陆地区申报程序”草案,该草案规定岛内民众未来赴大陆必须申报个人相关资料。 据悉,该草案规定,赴大陆地区的民众,在办理报到手续离台后,航空公司应在24小时内办理申报程序,以班机为单位,将资料利用电子文件传送至“境管局”。申报资料内容包括旅客身份证字号、起程时间、班机号码、目的地等。若航空业者不照此办理,据说将处 消息传到大陆,已经引起台商反弹。台商表示又不是每个到大陆的都是罪犯,当局用多重管道掌握行踪,就是管制人的行动自由。有上海台商表示,“多少会有被监视的感觉,所以希望不要实行自由往来的人权隐私还是要被尊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