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讨工钱劳动局实行快报制 最长为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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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2:54 新华网 | |
“拖欠工资金额30万元以上必须在5日内解决并上报处理情况。”重庆市劳动局昨天开始实行“讨工钱”快报制度。 据介绍,市劳动局要求,对因拖欠工资而引起的相关事件,区县劳动局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上报。对拖欠工资在50人以上或金额在30万元以上,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上报。(记者刘邦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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