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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乐施会:以权利为本的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7:13  南风窗

  因各种原因,强势政府与普通民众之间的非政府组织(NGO),目前在内地的成长还比较缓慢。我们把目光投向香港乐施会(Oxfam Hong Kong),不仅是出于对他们救援扶贫工作的敬意,也是为了让公众更多地了解NGO的性质和工作,为正 在从事和有志于这项事业的人们送去一份真诚的鼓励。

  始于1976年,由一群志愿者在香港成立的香港乐施会,是国际乐施会在亚洲的惟一成员,该组织持续关注贫穷问题,资金大部分来自香港市民、社团及商业机构的捐款;另外也向香港特区政府的赈灾基金申请资金,进行赈灾项目;并能得到国际乐施会的其他成员的资金支持。乐施会从1987年开始拨款支持内地的发展项目,并于1992年正式成立了“中国发展基金”,专为内地发展筹款及进行资助,截至2003年底,发展项目已超过500个,投入款项约2亿人民币。

  乐施会认为扶贫工作不能单靠项目计划,要实现长远的变革,必须创造各种渠道,深入社区、国家和国际的不同层面,协助当地政府推动彻底的社会政治变革。因此,乐施会在昆明和兰州的机构重点关注西北农村发展项目;而北京机构的焦点则放在政策的研究以及倡导方面,资助有关扶贫及社会发展等政策的研究,希望借此推动中国社会政策的改变,让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真正而长远的保障。

  乐施会强调“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着重增强贫穷人士自我改善生活的能力和信心,积极推行“以权利为本的5个中国项目”:得到可持续的生活保障的权利、生命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被聆听的权利、接受基本服务的权利和平等的权利。这一努力在2003年建设“人的中国”的背景下,具有更显著的意义: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公平的世界。

  乐施会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中国内地对NGO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为越来越多的NGO建立公众信任。事实上,类似于乐施会这样的NGO对中国的贡献更在于对政府工作态度的推动,政府已经开始愿意接受他们的帮助,学习他们带来的先进理念和工作方法。乐施会中国项目统筹王佐芳女士说:“尽管中国政府对国际NGO组织管理的立法还没有跟上,使我们的注册、银行开户等工作都无法解决;但是我们的努力已经使中国政府的态度越来越开明,我们的工作已经可以进入到中国内地的任何区域和领域,政府把我们摆在了和他们平等的位置一起工作,无疑这是一种伟大的进步,相信NGO在中国的发展天地将会越来越广阔。”(尹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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