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法院探索设立专职“人民陪审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8: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2月16日电(记者刘海、丛峰)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庄严的审判大厅里,陪审员贺光亚日前端坐在审判长旁边,认真倾听着公诉人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起诉,不时地在纸上记录着要点。这位成都京陵小学的原校长,现在是这个法院公开选聘的8名专职陪审员之一。 今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换届选聘中,抛弃原有的单位指派旧模式, 作为一项延续了50多年的司法民主制度,人民陪审员一直存在于各地法院的审判中。但是,原来的陪审员大多是法院指定或有关部门推荐的,也有的是当地落选后的人大代表,甚至还有司法机关的退休职工,不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而且,这些人都是兼任陪审,又各有本职工作,陪审时间难以安排,常常影响案件审理,所以陪审员实际上变成了“摆设”。 成都武侯区法院推出了“专职陪审员”和“兼职陪审员”两种模式,鼓励大家积极报名参选。仅半个月时间,就有100多人踊跃参与。然后,报名人经过所在社区、单位的资格认定,由法院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候选人,报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后生效。8月20日,武侯区法院的第一批8名专职陪审员、30名兼职陪审员正式产生并走马上任。在审判中,这些陪审员将有权参与合议庭,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拥有一票的决定权力。 新产生的8名专职陪审员来自企业、公检法机关、学校和社区等不同单位,平均年龄50岁,最大的59岁、最小的34岁,学历都在大专以上。30名兼职陪审员的平均学历都在本科以上,最高者为博士。专职陪审员现已全部辞去原有工作,每周在岗四个工作日,随时接受调配,任期两年,并从法院领取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