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五花八门的教育乱收费:出现四个新动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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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2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赵承、刘铮)电话磨损费、选修课报名费、毕业证书费……一些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教育乱收费,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老百姓对教育乱收费的顽固性、反复性反映强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解析了当前五花八门的教育乱收费现象。 当前教育乱收费具有普遍性、严重性和复杂性三大特点。乱收费的主体多,小学、中学、大学和教育行政部门都存在乱收费行为,而且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之大全;乱收费项目多,标准高,金额大,一些被查单位屡查屡犯;一些单位通过各种变相手法乱收费,如用“补偿不足”的名义来掩盖谋取利益的实质,用“改革”的名义出现,缩小一般收费范围,扩大特殊收费。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掩护下,处理起来有一定难度。贫困地区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指导思想不正确、缺乏法制观念等都是乱收费的成因。 在国家的严厉查处下,当前教育乱收费更加隐蔽,出现四个新动向。一是借学校改制。一些地方将公办中小学通过改制转变成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换了块牌子,就大幅度提高收费;二是借联合办学。一些公办学校找企业和民办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协议签订下来,就像是拿到了乱收费的“许可证”;三是借计划外办学。许多学校有意压低计划内招生,计划外高收费;四是借特长办学。一些学校以特长班、强化班、快班等名目,搞“一校两制”,收取高额费用。 当前教育乱收费主要集中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在校学习考试、后勤服务、毕业离校五个环节。在招生录取阶段,有的收取捐资入学费、赞助费、提档费、录取通知书邮寄费、转专业费等,明码标价,按分收费,总数少则百万,多则千万。有的不给任何票据,有的采取交存折的办法,有的由校友会、董事会、工程建设部门收取,以规避检查。 在新生入学阶段,有的自立项目,收取建校费、户口管理费、新生电子注册费,有的提高学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有的继续收取已取消项目的费用,如课桌椅费、学生证工本费、电教设备管理费。 有的学校为了逃避检查,在开学时不收或少收费用,而在学习考试阶段乱收费,如选修课报名费、旁听费、多媒体网络使用费、晚自习费、电话磨损费、补考费、重修费等;有的学校在后勤服务环节乱收费,如课桌椅维修折旧费、自行车寄存费;有的在毕业生离校环节乱收费,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费、师范毕业生改行费、派遣费、毕业证书费等。 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分析,四大原因造成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一有原动力。一些地方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农村教育经费缺口大,一些学校还要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搞达标竞赛,这些是教育乱收费的内生动力;二有驱动力。一些单位把教育乱收费和本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挂钩,为此不惜冒被查处的风险;三有诱惑力。好小学、好中学、好大学,在很多家长眼中看来是孩子成长的唯一途径,为此不惜多花钱。而很多学校在收费方面有攀比的情况;四是缺乏约束力。个别管理部门一味强调学校困难,为了扔财政包袱,默许教育乱收费。即使是处罚,力度也不够。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教育乱收费?最简单的办法是看收费是否公示,只要是经过物价部门按权限审定的、公开的,就是合法的。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只收杂费和书本费。非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学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各地收费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查询。另外,在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即国家对教育收费有绝对额的限制,不允许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