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暴易暴不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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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4:17 山西晚报 | |
(主人公简介:戴佩清,女,34岁,江西九江人,几年前通过人才引进来到上海,现为上海市申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直热衷于为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我曾办理一个法律援助的刑事案,法院指定我作被告周某的辩护人。被告周某曾向谢某借款6000元,谢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支付高利贷利息,并声称:如还不起可介绍一份赚钱快的事。周某讨教后才知要他去贩卖毒品,他坚决不同意。 谢某请了几位贩毒吸毒的朋友上门威逼殴打周某,扬言:“要么立即还钱,要么帮我贩毒!”周某不肯贩毒而被打得遍体鳞伤。他愤怒之下回家拿了把菜刀到宾馆找谢某,正巧在走廊相遇,他向谢某连砍数刀,结果被警方拘捕。 我掩卷长思:周某最初是个受害者,他完全可以在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后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而且,他完全不必去理会谢某与他约定的高利贷利息,因为高于银行贷款利息3倍以上的部分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我去看守所会见周某,给他分析说:“谢某故意将贩毒赚来的赃款高利贷借给老乡,然后知道你们还不起高利贷利息,就威逼你们贩毒。这个套子把你们这些无辜的良民逼上了贩毒的犯罪道路,你虽然避开了贩毒却没有把握住维权和守法。你遭袭击后应报警以维权,不应该以暴易暴走上犯罪道路。” 周某听后恍然大悟,举报了谢某等人的贩毒情况。通过他的举报,警方端掉了一个重大贩毒团伙,周某也由于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轻处罚。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