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约不能解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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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4:5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编辑同志: 我建材装饰店到厂家订购了1000张高密板,约定依样品验收,货到验收后付款。在我店验收时,发现有10张高密板颜色与样品不符,对方也承认这一事实。时值高密板降价,我方想借此事由解除合同。请问,我方是否可因对方的质量违约解除合同?詹志明 附记:本栏目法律顾问刘大华答复,法律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要求非常严格,因解除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需要相当谨慎。《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此案中,卖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中,有百分之一的不合格,应属轻微质量违约行为,但该违约行为显然并不影响买方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就不合格的这10张高密板与对方协商减少价款,而不能借此缘由解除合同。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