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炎陵县工商局收缴的“毒笋”重新流入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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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23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
今年以来,炎陵县工商局对龚松林等经营户以“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为由,将他们收购的竹笋收缴,然而这几十万公斤所谓的毒笋并没有销毁—— 收缴的“毒笋”惊现市场 湖南《东方新报》驻株洲特派记者谭忠欣文/图 炎陵县的山区是湖南竹笋的主要产区,竹笋也是该县的支柱产业,更是众多山民们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然而,今年以来,炎陵县工商局频频将一些经营户从农户家里收购来的竹笋予以收缴,给山民们蒙上一层浓浓的阴影。 前几天,龚松林等十几个经营户的代表赶到株洲,向记者倾诉他们的一肚子苦水。他们说炎陵县工商局以“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为由,没收了他们约20万公斤保鲜笋,罚款20余万元,然而,工商局根本就没有向他们出示过鉴定资质机构的鉴定,竹笋到底有没有毒是个谜?说是有毒,可交了钱为什么又可以赎回来,重新上市?即使没有赎回来,这些所谓的毒笋为何照样能悄然进入了市场?为了解开这些谜团,记者赶赴炎陵县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尴尬的采访工商局与记者“捉迷藏” 因为竹笋味道鲜美,又是粗纤维食品,很多人都爱吃。但它有个缺点就是几天之内就会变质,不好保存。在炎陵,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一种土办法却可以让竹笋保鲜几个月,甚至达一年之久不变质。千百年来,炎陵的山民们都是这样制作保鲜笋。今年1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严厉查处在市场上销售利用工业化学品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紧急通知》。炎陵县工商局依据该通知对该县的保鲜笋进行了围剿,他们认为,保鲜笋是采用硫磺、焦亚硫酸漂白制成。保鲜笋到底有没有毒?记者想,到了炎陵县工商局自然可以解开谜底。 12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炎陵县工商局,向办公室的孟主任说明来意,孟主任出去一下回来后却给记者出了一道“难题”,说是县里有规定,采访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无奈,记者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次返回工商局,但孟主任到局长办公室打了一转回来后,称局长不在家,分管的副局长也不在,要记者下午再去。情急之中,记者拨通了局长肖园喜的电话:“局长,你在哪里?”“我在办公室呀!”此时,尴尬的孟主任才领着记者进了局长办公室。 当记者问炎陵工商局对保鲜笋进行过鉴定,有没有鉴定资质机构的鉴定时,局长肖园喜开始的答复是没有鉴定,因为他们是按“无照经营”对这些经营户进行处罚的。记者不解地问:“你们的处罚决定书为什么写的是‘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呢?”肖局长说:“今年6月以前,我们是按‘无照经营’处罚的,之后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罚的,之后有鉴定!”记者一再垦请看鉴定书,但还是被拒绝。不到20分钟的采访,肖局长就显得很不耐烦,记者只好结束这个尴尬的采访。 离奇的收缴交了钱“毒笋”也可赎回 龚松林系炎陵县大院农场的职工。今年2月,他与炎陵县华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代其收购保鲜笋,他只是从中得到每公斤1角钱的劳务费。6月12日,炎陵县工商局与该县法院10余人开着3辆小车6台货车突然闯来,称上面有政策不准经营笋制品,将他们辛辛苦苦从农户家里收购来的近9万公斤鲜笋运走了。鲜笋运到工商局大院后,任凭风吹雨淋。眼看着自己用血汗钱换回的竹笋这样糟蹋,龚松林夫妇向工商局的干部哀求,一名工商干部说:“为了减少损失,你交5万元钱来就让你拖走。”就这样,龚松林夫妇东拼西凑了4.5万元现金交到法院,工商局才还了鲜笋。而过了一个多月后,龚松林才接到炎陵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书,称由于他无照经营、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罚款4.5万元。龚松林气愤地说,既然是有毒、有害食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工商局应该要进行销毁,而为什么交了钱“毒笋”也可赎回呢? 竹笋从工商局赎回来后,6月17日,龚松林将大部分卖给了广东老板,还剩下5000公斤于7月拉回了家。但令龚松林夫妇更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8月22日,由县工商局的一名副局长带队,几名工商干部再次光临龚松林家,以其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为由,将上一次赎回来剩下的5000公斤竹笋又一次拉到了工商局没收了。 在这种重罚之下,龚松林夫妇已经背上几万元的债务,夫妇俩人在县城租下了一间小屋,不敢回家。因为只要他们一回家,讨债的就会蜂拥而至,他们心里也清楚,山民们卖竹笋挣几个钱也不容易。 荒唐的处罚交了1500元钱却没“名分” 在这些被处罚经营户中,炎陵县十都镇洋歧村的宋炎平的挨罚确实让人感到荒唐。今年3月23日,宋炎平向炎陵县工商局沔渡工商所交纳了600元现金,所领导还告诉他,400元是个体工商管理费,200元是办照费,营业执照待明年大换证再办理,同意他暂时经营。但在6月10日晚,炎陵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洪波却带了10多个人,还领着七八个搬运工,来到宋炎平家,以“无照经营”为由将其1.05万公斤竹笋运走了。6月20日,宋炎平来到炎陵县工商局找到洪波,洪波要他交1500元钱。过了两天,洪波递给他炎陵县法院的一张收款收据和一张通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收据上的交款人写的是炎陵县工商局,通知的交款者也是炎陵县工商局。关于这件事情,局长肖园喜对记者说“是法院写错了”!然而,记者了解到的是,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这个执行费应该是由炎陵县工商局来交的。 6月22日,炎陵县工商局给宋炎平下发了处罚决定书,称宋炎平违反了《关于严厉查处在市场上销售利用工业化学品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通知》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没收危害人体健康的保鲜笋18620斤。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宋炎平不能理解的是,这竹笋的数量怎么一下子就变了呢?并且交了1500元钱只字未提,连个“名分”也没有。 难解的谜底炎陵县检察院已立案 龚松林、宋炎平告诉记者,在炎陵县,与他们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龙渣乡的钟积财、策源乡的黄常武、十都镇的肖勇辉等12人,全县究竟还有多少,谁也不知道。得知有记者来采访,十都镇晓东村的李建辉连夜从山里赶来。他告诉记者,今年他承包了村里的东升食品加工厂,为了将保鲜笋业务做大,他与弟弟潘承辉签定了合伙经营的协议。未料,炎陵县工商局,对李建辉以收购硫磺熏制保鲜笋为由立案,对其所有的保鲜笋没收并处罚款1.9516万元,对其合伙人潘承辉罚款5000元,对其妻子何艳红也以“无照经营”为由处以15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炎陵县工商局将这些经营户的竹笋没收后,从来就没有进行过销毁,那么,几十万公斤保鲜笋到哪里去了呢?这些经营户肯定地说,竹笋还是进入了市场。龚松林告诉记者,工商局第二次没收他9000公斤保鲜笋后,他就一直盯着这些竹笋,没过几天,这些竹笋悄然出现在了该县日杂公司的一名职工家里,在没有经过任何脱磺措施的情况下下,就被卖掉了。宋炎平530多箱1.05万公斤竹笋也是同样的“下场”。令人欣喜的是,记者在炎陵县了解到,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已向炎陵县工商局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株洲市工商局也对“毒笋”事件正在开展调查,炎陵县检察院也已立案侦查,该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炎陵县工商局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以及执行上都有偏差,有滥用职权的嫌疑。记者相信,难解的谜底最终将会解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