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维权:讨工资 不靠拳脚靠法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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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49 山西日报 | |||
主人公简介:徐栋,男,32岁,江苏人。2002年5月来上海务工,现任浦东新区寿春民工子弟学校教师。 初到上海的时候,我去了一家鞋厂。经理看我干活很卖力,亲口对我说:“你的工作表现不错,试用期就免了,第一个月工资600元。干得好的话,我再给你加薪。”我听了特别高兴。 结算工资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经理却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可以离厂了。”我问:“那么工资呢?”她很不耐烦地说:“你连试用期都没结束,哪来的工资?再说是你自己要来的,又不是我们把你从马路上硬拉进来的!”听了她的这番话,我简直都气疯了。想不到一个堂堂正正的经理如此不讲道理。我真想冲上去把她揍个稀巴烂。回家之后,我把自己的遭遇写了封信寄给了电台的法制节目。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了一位律师写给我的答复信。信中说,鞋厂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如果厂方仍然拒付工资的话,应该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天内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的来信让我茅塞顿开:靠拳脚打闹讨工资永远行不通,法律才是我们打工者的保护神。第二天,我带着律师的信又去见了金经理,我向她郑重声明:如果再不付工资,我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了。她看了律师的信后,二话没说,马上让财务会计结清了我所有的工资。我这才知道,外强中干的不法老板原来最怕工人拿起法律这把尚方宝剑。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6日电)(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