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刘涌这次咋个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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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6:3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中新网消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沈阳黑社会“刘涌案件”将于18日在辽宁锦州被提审,这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受刘涌的委托,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将出庭为刘涌进行辩护。在此前进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事诉讼法学博士何兵在接受采访时说,本次审判是194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在公众对刘涌一案的二审判决结果普遍表示质疑,并且二审判决书本身存在诸多难以解释的疑问时,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提审该案,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何兵博士说。 背景新闻 死刑变死缓改判引哗然 刘涌原为辽宁省沈阳市嘉阳集团的董事长,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非法经营,偷税,敲诈勒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寻衅滋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行贿罪。 2002年4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涌等人死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为由,终审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终审判决结果引起舆论大哗,人们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对此案的质疑。 仅在搜狐评论栏目中,有关刘涌案件的网友留言就超过8万条,创造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的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