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电 2003年12月15日,在徐州引起多方关注的绑架台胞案终于尘埃落定。案件主谋朱新宇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三名策划和参与者也分别被判处三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2002年10月间,安徽农民朱新宇找到丰县人刘发玉借钱时,刘发玉因对本村村民韩静
不满,产生报复之念,即向朱新宇提供了韩静家有巨款的信息,并介绍了韩静的岳父是台胞等情况。二人多次共同预谋绑架韩静及其家人、向其儿子韩超索要赎金,同时,刘发玉还让其妻唐素英(另案处理)为朱新宇指认韩静家位置。2002年底,朱新宇多次给朋友——山东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分局新华派出所指导员邓淑一打电话,说其与丰县人合伙倒卖汽车被骗28万元,叫邓淑一帮忙找人要钱,邓淑一叫朱新宇去找被告人安徽农民回想。2003年1月5日,朱新宇找到回想说明来意,回想又纠集高宁(另案处理)、李前进(另案处理)等人,于当晚9时许,携带钳子、压水井杆等作案工具租车窜至韩静住处,铰断电话线,撬门入院,冒充公安人员将韩静及其妻子吴信兰、岳父吴安国绑架到单永(另案处理)家中,殴打、威胁逼迫韩静及吴信兰,向其儿子韩超索要现金50万元。同时,朱新宇、回想又分别给邓淑一打电话汇报行动情况。1月8日晚,朱新宇、回想在接到韩超送来的23.4万元人民币和2万元美金后,将3名被害人放回。随后,回想分得赃款人民币5万元。
案发后,尤其是台胞吴安国被绑架,引起了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几天后,四名“绑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李先昭 谷传文 李龙)(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