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进入法定程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20 深圳商报 |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在京召开 修宪进入法定程序新华社播发署名文章:宪法的稳定和与时俱进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受海内外关注的宪法修改工作将进入法定程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周将讨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16日在京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至27日在京举行。 【又讯】新华社昨天播发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的文章,题目是《宪法的稳定和与时俱进》。 文章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即将进入法定程序。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世瞩目。妥善处理宪法的稳定和与时俱进的关系,是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必须准确把握的一个问题。 文章说,维护宪法的稳定,是由宪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就法律与社会实际的关系来说,社会实际是母亲,法律是子女。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转A11版)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