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工工钱)交工之日讨账之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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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32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周芳 实习生陈晓丹 “在建筑工地做活,工资被拖欠是家常便饭。”15日,襄樊民工李保国向记者讲述了打工的种种无奈。 他告诉记者,工资被拖欠的原因很多,有时候是甲方拖欠工程款,有时候是乙方拖欠工钱, “建筑完工之日,就是讨账开始之时,这几乎成了建筑行业的惯例。”李保国告诉记者,在建筑行业,工资被拖欠三五个月是“正常”的,拖欠一年是常有的,拖欠二三年也不必惊讶。有时欠两三百元,就忍了,因为来来回回讨钱,花费都不止这个数,还不一定讨得回来。 他告诉记者,为了顺利讨到钱,他们不得不讨好项目经理或包工头,做了工、没拿到钱,还要咬着牙拿钱买烟、请吃饭。如果遇上黑心的包工头卷款逃匿,那可真是哭天不应、叫地不灵。 作为施工队的队长,鄂州市杜山镇农民任国凡现在连家都不敢回,由于乙方不给工钱,他手下几十名民工工资都被拖欠着,民工天天守在他家门口要工钱。他焦虑地说:“这边民工找我要钱,那边乙方不给钱,我讨钱也是四处碰壁啊!” 任国凡告诉记者,工程完工整整一年了,他讨钱也讨了整整一年,拿不到这笔工钱,他没法出去做别的活,损失更大了。 如何走出“交工之日,讨账之时”的怪圈呢?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召开建筑行业企业“清欠民工工资”座谈会,近百名中央在汉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参加。 “建筑企业连自己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啊,哪有钱给民工发工钱?”一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向省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李继广倒苦水。 “民工辛苦一年还拿不到那一点点微薄的工钱,我们能向自己的良心交代吗?”李继广郑重地说,农民工是建筑企业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为建设城市美化城市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是劳动部门,还是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帮他们拿到应得的工钱。 李继广告诉记者,从下个月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项目监管,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特别是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将加强工程款支付的监督,做到不拖、不欠,真正使政府投资工程成为“示范工程”,杜绝拖欠工程款的恶性攀比现象。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历史遗留问题,省政府要求3年内解决。 李继广介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将联手重点整治建筑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鼓励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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