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 切实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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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3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使困难群众和全市人民一道,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通知》指出,关心和重视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重视和关心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 《通知》指出,关心群众利益必须从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和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各级党委和政府两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年终各项工作的同时,都要抽出更多的时间,到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实地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实实在在地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实际问题要逐人逐件认真办理,对情况属实的,要认真解决。要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措施到位,切实保证困难群众过好元旦、春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通知》指出,要继续落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三个落实”、“三条防线”和“三级责任”的工作格局和保障机制,巩固“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的成果。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把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农村五保户,以及城乡特殊困难户的实际困难,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好就医看病、子女上学、冬季取暖等实际困难。对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 《通知》要求,从12月下旬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既要形成声势,又要注意扎扎实实。要深入到每个困难群众家中,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做到不错不漏,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为困难群众办实事、送温暖。各级党政机关要开展好联系困难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增加职工收入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措施,特别要把财政资金、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拓宽就业和再就业的领域和渠道,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尽最大努力让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援助,鼓励他们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要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通知》指出,要加大执法监察和管理工作的力度。要加强劳动保障的执法监察,严防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要加强对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发放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社会帮贫济困捐款管理及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统筹使用好社会捐款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捐款在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上的作用。要严格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把对困难群众的各项帮扶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一个人人为困难群众献爱心的浓厚社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