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最高院破例提审刘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8:32 天府早报 | |
犯了32宗罪行的辽宁一“黑社会”头目刘涌二审由死刑变死缓,引起社会广泛质疑 早报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沈阳“刘涌案件”将于明日在辽宁锦州被提审,这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2002年4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指定管辖,一审判处“黑社会”头目刘涌等 终审判决结果引起舆论哗然,人们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对此案的质疑。判决书的内容也在法学界、司法界和民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仅在搜狐评论栏目中,有关刘涌案件的网友留言就超过8万条,创造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的纪录。 昨天下午,根据电话联系,刘涌的辩护律师佟林证实了刘涌案件被提审的消息。“本案将于后天在锦州公开开庭,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届时将前往锦州市,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地审理。”佟律师说。(陈杰人) 刘涌罪行32起 主要犯罪活动:霸占沈阳市沈河区中央路125号盛京饭店一楼双兴购物中心;打砸中街大药房、沈阳春天休闲广场36号和46号档口、沈河区怀远门滚石迪厅;故意伤害个体业主王永学、沈阳盛京饭店总经理刘某、辽宁省农业银行副行长范某、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某;向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实、原副院长焦玫瑰行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