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防治条例明年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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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8:5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记者 高路 昨天,江苏省召开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江苏省对艾滋病防治的立法有望在明年出台。艾滋患者并非“不正经” 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人提到艾滋病人,总要戴上“有色眼镜”。可实际上,经性途径传播的艾滋病仅占总量的2成多一点,最多的是通过血液传播,占6.6成。 据统计,江苏省近5年来,艾滋病的年平均增长率为50.2%。截至2003年9月30日,全省13个市都发现了艾滋病疫情,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92例。其中艾滋病病人63例,已死亡33例。贫困患者可免费治疗 根据《条例(草案)》,江苏省将对农民和城市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进行经济救助,免费提供药物治疗、医疗保险等保障措施。 另外,艾滋病防治还将实行自愿、匿名检测制度。检测对象除依法必须强制检测的外,包括:与艾滋病病人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卖淫、嫖娼、吸毒人员。必须全面推广安全套 《条例(草案)》规定,必须在全社会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对于“全社会”,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周珉解释道:“无论对于合法的性行为、非婚姻性行为还是卖淫、嫖娼等违法性行为,使用安全套都是一种对防治艾滋病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吸毒人员中也将推广清洁针具交换和药物替代治疗。艾滋病人有权结婚 《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艾滋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艾滋病病人有获得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人及其亲属,不得泄露病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等资料。艾滋病病人不得故意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如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的,应当将其患病的事实事先告知对方。 另外,对艾滋病人能否结婚,《条例(草案)》也作了肯定回答:艾滋病病人登记结婚的,应当在登记结婚前向对方说明患病事实,双方同意申请结婚登记的,应接受医学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