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政府授牌”背后的公信力冒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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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8:5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一些人是否想过,这样的事情如果多次发生,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就可能随着商家信誉度的下降而下降? 据新华社12月14日电,河南郑州市消费者葛某到挂着“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牌的某商场购物,没想到,购买的光盘和药品都是假冒伪劣商品。一怒之下,葛某把授牌的郑州市质监局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颁发牌匾属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没有直接侵犯原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颁发牌匾确属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因而葛某被驳回起诉并不冤枉。但是,这桩官司至少也让商家和相关政府部门有所触动,商场主动摘下牌匾和法院建议质监局健全评选制度就是明证。因而,如果承认消费者对“购物放心商场”荣誉牌的信任实际上是对政府的信任,那么,我们就能由此推导出,政府授牌的名实分离将可能导致公信力危机。 不可否认,作为质量监督部门,质监局负有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责任,评选“购物放心商场”是其管理手段之一。但评选“购物放心商场”的目的,是为了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因此,不仅商家应承担保证荣誉真实性的义务,行使市场监管职能的政府也负有管理责任。挂有“购物放心商场”牌匾的商场以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既出卖了自身的荣誉,也显示了管理者的失职。道理很明显,尽管授牌的政府部门没有直接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并不表示消费者并未因此受到损害。 应该看到,所谓的“购物放心商场”牌匾不仅是政府对其经营诚信度的肯定性评价,也明显含有推荐的意义。既如此,被政府授牌的商家当然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在市场交易中,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向消费者推荐假冒伪劣产品应当负连带责任,而政府部门向消费者推荐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算是行政指导失误。但是,相关部门虽然不直接承担理赔责任,却付出了信誉的代价。这样的事情如果多次发生,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就可能随着商家信誉度的下降而下降。 前些年,对于一些行业协会眼花缭乱的交费评优活动,各级政府都曾发文制止,相关职能部门在要求各行业加强自律的同时,还积极倡导企业不要轻易参与这类行为。可是时隔数年,行业评比渐渐式微,但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比授牌活动却未见减少。行业协会收费评比当然应该封杀,企业也可以拒绝参与,但是,当政府部门动用行政力量进行评比授牌的时候,企业还胆敢置之不理吗?市场经营业态是不断变化的,一些人是否想过,谁能保证评选授牌能一次定终身呢?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这项职能会越来越重要。但是,政府要发挥好监管职能,必须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公信力。保持公信力的前提就是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营造一个透明、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具体对某一个市场主体指指点点。政府部门拿公信力冒险,这样的事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因为,一旦公信力受到影响,不仅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也必将使相关管理部门的形象受到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