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年审制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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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实行8年之久但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 用人单位年审制废止 本报讯(记者普德法)实行了8年之久的用人单位要年审这一规定从即日起“作古”。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明确,从即日起深圳取消深圳市劳动年审制度,并废止《深圳市劳 劳动年审是劳动行政部门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进行审查的一项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措施,在深圳自1996年开始实施。 深圳市劳动局对为何取消《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解释是,根据深圳市《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年检、年审的资质外,其他年检、年审一律取消或实行备案制管理”,所以劳动年审制度并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取消,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一大利好。此前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参加年审或在年审过程中未通过年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市级报刊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暂停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劳动业务的资格,吊销用人单位劳资人员上岗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