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薪年终奖如何计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答疑热线 热线电话:0755-83325000 热线传真:0755-83264203 答复:单独按月工资计征 张先生来电询问:又到年底了,单位要发双薪,我想知道,这部分薪金要付多少税? 深圳市地税局答复:“双薪”及年终奖等应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时,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及年终奖、分红等,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上述“双薪”扣除个人所得税,应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原则上再扣除其他费用。 但是,如果纳税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则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本报记者 唐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