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办班要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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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0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丽虹)民间组织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业务咨询、技术鉴定、技术转让、项目论证,举办各种竞赛,组织国际交流,创办刊物,出版书籍等进行收费时,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经营范围审核后供应相应种类的发票,以此为据依法纳税。这是深圳市民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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