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纠纷引发传统文化再审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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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胡成勇)“大家都是亲戚关系,做起事情来放心”。不少做生意、办企业的人在选择重要帮手和员工时,常常喜欢找熟悉的人。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一对在工作中结成“干母女”关系的当事人,却因经济上的事情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这件事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亲情式管理的利弊争论。 据在“干母女”关系中任“干女儿”的钟国芳介绍,1987年,她从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钟国芳说,在改制后,这个原来属于集体性质的冷饮部变成了张顺容的企业,她继续担任会计。此时,“母女俩”共同经营着冷饮店,两人关系好得不得了。 1999年底,双方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矛盾。“干女儿”钟国芳离开冷饮店时,向张顺容索要9万多元钱的股份。由于张顺容不给,钟国芳将张顺容告上法庭。 张顺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当初是在钟国芳的花言巧语蒙蔽下才认她当干女儿的,并且是钟国芳自愿把属于她的一股赠送给自己的。 据悉,这一案件在凯里市法院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院已打了三年时间。双方当事人都付出了很多精力,目前还在不断的申诉之中。 就上述案例,贵州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在我国民间,“上阵父子兵”这类的家族式企业本身就很多,即诚信建立在亲情基础之上。但这种关系却背离了用制度和章程约束、规范双方责权利的宗旨。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家族式管理企业的模式应该逐渐淡化。虽然一些企业文化研究中也提倡企业主要有“亲情管理”意识,但这是指要善待企业员工。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使人们的思维方式符合现代理念,将是不少企业主和管理者应当思索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