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三罪并罚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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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13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市运输公司原经理王贵宝因挪用公款1100万元,贪污公款5万元,收受贿赂东芝背投彩电一台,12月12日被市一中院三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王贵宝今年50岁,捕前系北京市运输公司经理。1998年4月,王贵宝到该公司担任副经理后,将市运公司四场小关土地开发项目交给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和实力的恒瑞公司做, 2001年初,王委托单帮忙买房。单为了报答王,联系购买了亚运村附近的一套房子,分两次替王垫付了该房的首付款197624元。同年5月初,王暗示单贡献了一台价值13980元的东芝背投彩电。 此外,被告人王贵宝还于2001年9月利用担任北京市运输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假票据平账的手段,将本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市长运劳动服务公司的公款人民币5万元据为己有。(通讯员/张虹记者/赵中鹏):(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