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立功材料收取犯人“赞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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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
编造立功材料收取犯人“赞助费” 江西一副监狱长三罪并罚被判3年 本报讯大肆收取犯人“赞助费”、指使管教干部为犯人编造立功材料,江西赣江监狱37岁的副监狱长徐湘俊日前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9月,赣江监狱决定对抗洪抢险和“双抢”中表现突出的犯人进行奖励,监狱六大队趁机收取犯人“赞助费”。时任六大队大队长的徐湘俊保管犯人的“赞助费”共计69800元,此后,他将35890元占为己有。 在任大队长期间,徐湘俊因与犯人李小新的姐夫是朋友关系,碍于情面,先后三次指使管教干部为李小新编造立功材料,致使李小新获得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此外,徐湘俊在收受犯人周寿平、樊小印家属5000元后,又指使管教干部为两人编造立功材料,使他们获得法院裁定减刑。 (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