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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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3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王志、宋振远)从2004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早晨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8时30分),12时至13时为午餐时间,17时下班,每天总工作时间将缩短半小时。 据杨鲁豫介绍,济南目前平均每天有60万辆机动车在运行,机动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7公里。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市内12条交通主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将减少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