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会员卡牟利七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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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
兜售会员卡牟利七千万 华夏公司前后两届法人涉嫌非法销售佛位和会员卡同堂受审 本报讯(记者杨方 通讯员谢勇东)昨天,华夏公司涉嫌非法销售佛位、会员卡、经营权状一案,在广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华夏公司前后两名法人代表武 【指控】先卖会员卡再卖佛位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说,1995年,泰国信和集团与广州白云区水西村合作,在罗岗镇建立华夏奇观旅游景区。为筹集资金,时任华夏公司法人代表的武星未经批准,于1995年至1996年在深圳、广州、上海等10个城市销售会员卡,非法所得达7130.9万元。 指控称,1996年国家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售会员证的活动后,武星等人又变换手法,以每份5000元至1.3万元的价格,非法销售旅游景区大佛阁的佛位。 据悉,武星先是指使李百建利用华夏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进行销售,其后,又指使路国志任法人代表的深圳市泰×华公司销售佛位。从1996年到1998年底,武星通过其广州办事处销售佛位47个,非法所得83.5万元,通过深圳方面销售佛位18个,非法所得16万多元。 1998年,武星又与另外一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销售景区大佛阁经营权的方式,继续向社会进行销售活动。为推广经营权状,又在深圳成立了专门的公司,由方玉坤担任法人代表。此外,武星还通过深圳的另外两家公司进行经营权状的销售,共销售经营权状92个,非法所得达28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武星等8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销售会员卡、佛位和经营权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辩解】法无明文禁止不算非法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武星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年近六旬的武星辩称,到目前为止,国家也没有明令规定销售会员卡是非法经营,而且他从1996年之后就去了泰国,华夏公司以后的事情他都不清楚。 而华夏公司第三任法人代表方玉坤则一脸无辜。他说,虽然名义上他是华夏公司的法人代表,但华夏公司实际上一直都是武星在把持,他也不过是拿工资打工的。路国志则在检察官讯问时,称自己并不负责销售佛位。另外几名被告人多是华夏公司的业务员。 此案由于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持续了一天,目前还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