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行乞丐救助管理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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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51 扬子晚报 | |
记者昨天获悉,江苏省公安厅于11月28日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大中城市流浪乞讨问题的意见》,下发全省各地试行,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流浪乞讨问题,及时救助急需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查处打击强讨恶要或以乞讨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不法之徒。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未满16周岁的流浪乞讨人员,直接送 坚决依法查处强讨恶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坚决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强讨恶要、纠缠行人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组织、指使、教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实施强讨恶要等行为的,予以从重处罚;严厉打击以乞讨为掩护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对纠集乞讨人员在公共场所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坚持露头就打,重点打击组织策划者和犯罪团伙骨干,严防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沈宫轩)(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