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查处使用盗版软件企业 扣押主机十余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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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43 新华网 | |
16日,长春市版权局和公安局联合行动,对桂林路和红旗街的经营性单位使用计算机盗版软件的情况进行了查处,扣押被检查单位计算机主机十余台。 据介绍,微软、北大方正等知名企业曾先后提出计算机盗版软件在长春市泛滥的问题,美国奥多比公司此前也向长春市版权局投诉,反映长春市有294家广告喷绘、家装设计公司擅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该公司软件,并将其用于盈利性经营活动。 长春市版权局曾对一些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过查处。但在昨天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在中岚公寓和时代大厦的一些广告公司仍在继续使用盗版软件。长春市版权局当即对这些公司十余台装有盗版软件的计算机主机进行了扣押,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到版权局接受处理。 据长春市版权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市场上的盗版软件进行有效治理。(实习记者/芷毓) 相关报道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或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可并处每件100元或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故意避开或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改变软件著作权利管理信息的,或转让、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