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措施确保生活用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4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11月30日起,省已日调减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占日网供电量25%。日前,省能源及运输紧急调度指挥小组在前期10条限电措施后,又出台8条限电措施,确保群众生活用电。 限电期间,全省各地夜景光亮工程、商业大型霓虹灯、无照明功能的广告灯箱一律关闭,各城市娱乐场所一律限在22时30分以后避峰营业;18时至22时晚高峰时段,所有拥有自 另外,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寻找煤源,加大我省电煤库存。省政府已拨出专项资金,凡近期内能计划采购到电厂用煤的单位和个人,省里将予以奖励,电厂由此增发的电将优先供应其所在的城市。 为鼓励电厂满负荷发电,从12月1日至明年1月30日止,对能够实现30天满负荷发电的电厂,将适当提高其上网电价。 省轮船公司、厦门轮船公司必须确保电煤运输;省煤炭集团公司、各产煤县区政府要精心组织煤炭企业生产,确保我省电厂煤炭供应不中断;福州铁路分局要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确保电煤运输需求。 (潘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