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政策说明书:两岸航线应由两岸航运公司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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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 国务院台办17日发表的两岸“三通”政策说明书指出,两岸通航不是“国与国之间的通航”,两岸航线不是国际航线,应由两岸的空运、海运公司或两岸合资的航运公司经营。 说明书同时也表示,在两岸注册的中外合资的空运、海运公司可以参与经营,但外资方面不得控股。这既有利于确保中国航运主权不受侵犯的原则,又有利于维护两岸中国人的 相关专题:国台办发布“三通”政策说明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