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诱逼16岁少女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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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13岁的男孩小凡在网上认识一个16岁的少女,在多次跟她发生关系后,竟威逼她到母亲开的美容店里卖淫。这事,就发生在泉州市鲤城区的浮桥街道办事处。 小凡是安徽人,跟父母到泉州后,在泉州市鲤城江南一中学念过书,后辍学在家。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在浮桥打工的湖南籍16岁少女小罗。一番“热恋”后,12月5日晚上11时许,两人见了面。 据小凡后来交代,他看这个女孩长得不错,就有了将她骗去自己母亲所开的美容店卖淫的念头。7日晚7时许,小凡再次约小罗到滑冰场溜冰,后来将小罗带到自己父母在东浦村的租住房过夜。当晚,他和小罗共发生了3次性关系。这期间,小凡一直动员小罗到自己母亲开的美容店里卖淫,遭到小罗的拒绝。于是,小凡便将小罗关在房间里,不让她出去。 儿子说不动,只好请老子做工作。10日上午,父子俩一起做小罗的工作,在磨泡了整整一天后,小罗终于答应次日就开始去接客。10日晚,泉州鲤城公安分局浮桥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将小罗解救出去。原来,小罗的哥哥在妹妹失踪后,到处找人,张贴寻人启事,并向警方报警。 记者昨日从浮桥派出所了解到,因为小凡未满14周岁,尚不够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警方责令其监护人对其进行监管教育。而小凡的母亲丁某因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被警方刑事拘留,她店里的两名涉嫌卖淫的妇女也被收容教育。 (文中小凡系化名) 对话 我的“偶像”是韦小宝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找到小凡租在浮桥的住房,他正蒙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床边散落着几本书,记者捡起一看,是《刑法》、《夫妻性生活锦囊》、《办事高手》几本书。 小凡就在这个房间里和记者有一番对话。 记者:你为什么要骗女孩去卖淫? 小凡:想赚钱。因为我妈妈开美容店让小杨、小张她们(指店里的小姐)做“鸡”,赚了一些钱。 记者:你也想跟着做这种生意? 小凡(头低低的):我现在知道错了,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是读军事学院,当军官。 记者:你这么小,是什么时候有这方面(指“性”)的意识? 小凡:去年在安徽读初一,父亲远在泉州,没人管,我就开始给班里的女生写纸条,写一些“我爱你”之类的话。今年初转到泉州来,父母顾不上管我。我结交了一些朋友,整天打游戏、看录像、上网、溜冰。成绩不好,读了一阵,11月就退学了。 记者:在生活中,你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小凡:我比较喜欢小鱼儿和韦小宝。我几乎天天租片子在家里看,都是一些英雄打斗之类的片子。这两人都挺聪明,泡妞挺厉害,韦小宝有7个老婆,当然我知道,这是电影,现实中是不可能的。 记者:你是怎么骗女孩子的? 小凡:天天带她去玩、溜冰、上网、打游戏机或请她们吃夜宵,每次都送她回去。等有了好感,接着再带到家里来。 记者:你这些“知识”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小凡:有些是从书里看的,有些是朋友教的。 记者:你知道你做错事了吗? 小凡: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我以为进派出所教育一下就没事啦。 记者: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小凡:我现在知道这是犯罪,我再也不敢了。我想明年就去学理发,凭自己的手艺吃饭。 (林良标/谢国兴/林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