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巨贪”姜和平一案开庭审理 有望今天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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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2:10 江南都市报 | |
“江纸”原董事长姜和平 12月16日,涉嫌受贿409万、尚有476万来源不明的“江纸”原董事长姜和平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由于该案在江纸系列案中涉案金额和涉案人员最多,案情复杂,整个庭审将持续两天。 董事长成了被告 姜和平原系南昌市经贸委调研员、南昌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任江西造纸厂厂长、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9月23日,涉嫌受贿犯罪的姜和平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9月24日,由省公安厅执行逮捕。 今年10月14日,此案由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以被告人姜和平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移交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13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上午8时30分,此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南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受邀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1996年至2002年,被告人姜和平在担任江西造纸厂厂长、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16人的人民币363.68万元,美元2.78万元,住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8.0086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合人民币4.45万元,共计人民币409.1514万元。 签假协议炒“江纸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5月和2001年4月,姜和平先后2次收受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公司)副董事长、某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某人民币130万元。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5月,姜和平在南昌市五湖大酒店停车场收受胡某人民币70万元;2001年4月,姜和平在南昌市青山湖边收受胡某人民币60万元。姜和平收受胡某财物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次为胡某所在的公司谋取利益。 2000年初,信息服务公司董事长刘某向姜和平提出共同炒作“江西纸业”股票,炒股资金由其公司向另外一家总公司借款,要求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纸)提供担保。经三方协商,2000年1月15日,信息服务公司与该总公司签署了一份以联合开发网络软件为名的虚假联营协议,经姜和平同意,江纸作为担保方为总公司投入的3800万元实行全额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2001年4月,胡某为大学生公寓工程向银行贷款一事找到姜和平,要求江纸提供担保。同年6月14日,姜和平未经董事会研究便决定由江纸为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向交通银行东湖支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 银行卡住房照单全收 姜和平不仅收现金,而且对银行卡、住房等实物都是来者均收。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2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某物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某人民币56.4万元,美元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8.0086万元住房一套。 1997年上半年,应姜和平要求,熊某以姜和平外甥葛某的名义,为姜和平在南昌市桃苑小区购买住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8.0086万元。1999年上半年,姜和平在办公室收受熊某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工商银行存折一个,后姜和平分三次存钱取出。2000年上半年,姜和平在办公室收受熊某人民币10万元。 2000年6月,姜和平在办公室收受福建某化工厂刘某工商银行储蓄卡一张,内存人民币2.5万元,后姜和平将2.5万元全部取出。同样,姜和平为该厂在江西纸业公司结算货款提供帮助。 结算货款金钱开道 1998年至2000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江西某工贸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人民币41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姜和平受贿地点包括姜的办公室、张某驾驶的汽车内、南昌市某大酒店等处。在姜和平收受的41万元人民币中,有10万元是张某在1996年下半年至2001年年节期间送的。 姜和平收受张某财物后,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为张某的公司与江纸结算货款提供帮助,共结算货款3245万元。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月份,姜和平应张某结算货款的要求,安排江纸分三笔支付给工贸公司货款1403万元。2000年9、10月份,在姜和平安排下江纸将自己在银行贷款的人民币300万元中支付给工贸公司货款100万元。 2002年3至5月,姜和平先后2次收受上海某公司股东刘某人民币40万元。姜和平收受刘某财物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同意在与该公司1000万吨的纸浆业务价格方面给予对方关照。之后,姜和平代表江西纸业公司与该公司补签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至2001年,姜和平先后6次收受上海一阀门厂法人代表人民币29万元。姜和平收受巨款后,同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的公司在江纸承揽工程、货款结算及纸张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 1997年至2001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南昌某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徐某人民币7万元。得了好处后,姜和平也不忘回报徐某。据检察机关指控,姜和平收受徐某财物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徐某的公司与江纸结算货款给予了帮助。 2001年5月,姜和平在办公室收受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万某人民币2万元。事后,姜和平为该厂在江西纸业公司结算货款提供帮助。 坐在办公室收美元 姜和平在收受贿赂方面可谓来者不拒。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1月,美国某公司与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进口废纸业务往来。2000年底,该公司总裁李某来昌,在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经理王某的介绍下认识姜和平。为长期保持与江纸的业务关系及得到姜和平的关照,李某在姜和平的办公室送给姜和平美元0.6万元。事后,姜和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与江纸保持业务关系及在结算货款方面给予了帮助。 1996年,姜和平收受某公司代理商吴某“海尔”空调及“松下”彩电等家用电器共计价值人民币4.45万元。事后,姜和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与江西纸业公司结算货款提供帮助。 女儿结婚生子自己敛财 1997年至2002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索取江西某物资公司负责人秦某人民币37万元。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女儿结婚时,姜和平在家中收受秦某人民币1万元;2000年10月,姜和平称朋友炒股缺钱,以借钱为名向秦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并要求秦某将30万元按其提供的账号汇往深圳徐某处。徐某收到此款后,告诉了姜和平。作为回报,姜和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秦某的公司与江西纸业公司结算货款提供帮助。 检察机关还指控,在1996年至2002年年节期间以及姜和平的女儿生小孩时,姜和平共收受江西某物资公司董事长熊某人民币6万元。 工程不招标直接中标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称,1997年至2002年,姜和平先后3次收受抚州市某建筑总公司南昌分公司项目经理甘某人民币2.5万元。事后,姜和平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招标,直接决定江西纸业公司科技综合楼建筑工程由甘某承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甘某的要求,姜和平为其解决部分资金。 1997年底,某建设工程公司得知江西纸业集团公司拟建废纸脱墨库车间后,由该公司南昌经理部马某、方某前去联系议标。马、方二人为找姜和平要求帮忙,并许诺事后感谢。1998年1月22日,该工程经姜和平决定由该公司承建并指示技改部与对方签订施工合同。为感谢姜和平的帮助,1998年春节前,马某在姜和平的家中送给其人民币10万元。 1996年至1999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南昌县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樊某人民币4.2万元。之后,姜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樊某的公司在江西纸业公司承接工程及结算货款方面提供帮助。 1999年春节前,姜和平在家中收受江苏某地基工程公司驻昌办事处倪某人民币1万元。事后,姜为该公司驻昌办事处在江西纸业公司承接业务和结算货款提供了帮助。 下属要升官也得先送钱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1年,姜和平先后多次收受江西纸业供应处某领导龚某人民币1.08万元、美元0.18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明,1995年至1999年的年节期间,姜和平先后收受龚某人民币共计1.08万元;2000年上半年,姜和平到新加坡开会前夕,在办公室收受龚某美元0.06万元;2000年至2001年春节期间,姜和平收受龚某美元各0.06万元,共计0.12万元。事后,姜和平利用职务便利,对龚某在江西纸业公司的任职及职务变更等事项上给予了关照。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扣押、冻结姜和平现金、存单及贵重物品等财产,共计价值人民币197.3976万元。姜和平用于购买住房、装修及炒股票等各项开支人民币729.2207万元,财产与支出总和为人民币926.6283万元。已查明姜和平收受、索取贿赂人民币409.1514万元,能够说明来源合法财产为人民币40.7228万元,尚有476.7441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姜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79.1514万元,索取他人人民币3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姜和平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为人民币476.7441万元,差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此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庭审理。据了解,由于案情复杂,行贿人数众多,法院预计将开庭两天。 文/本报记者曹小武 李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