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抛出选举新规定 回台侨胞竟被视为“局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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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4:4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17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依据11月公布的台湾地区选举法新规定,海外侨胞必须在明年三月的蓝绿竞选前在台湾设籍六个月,才能获得投票权,这就导致十月间趁返台迁入户籍的侨胞丧失投票权。 台侨务委员会秘书郑东兴不得不提醒泰国侨胞,若在明年三月投票前返台,办理户籍迁入前,必须先办妥返台投票登记手续才行,在三月二十日投票时就持护照前往领票,否则 由于,今年十一月间公布新办法,由原先的必须居住四个月改为必须居住六个月,造成在九月二十日到十一月初返台迁入户籍者丧失投票权的问题,郑东兴表示,“民进党”将在台“立法院”寻求支持,以取得补救办法,使这群侨胞获得应有的投票权利。 有位泰国的台湾侨胞指出,在十一月初新法生效前办理迁入户籍的侨胞不应该丧失投票权,因当时办理迁入户籍时的法令是规定在台必须居住四个月,法令是不追究过去的。这项新法令应该是自生效日期后,办理迁入户籍者才失去投票权。 相关专题:关注台湾“公投制宪” | |